有朋友問美媽
之前講的貓收容中心到底在哪
還有如何去認養貓
在此Po文昭告一下
免得美媽用嘴巴講的很酸
也講得不清不楚
有圖有真相......
這是簡易版招牌啦(畢竟貓口眾多, 持家難啊.. )
入口處(要記得換拖鞋才可進入)
還有不忘再宣傳一下保護動物理念
從外面看的視野(不小心把志工也照進來)
大貓房之一景(大小貓都可供人認養)
大貓房之二景
大貓房裡有大貓東晃西晃
裡面是隔離房(這裡面的貓還不能開放給人認養)
至於觀察區基本上不開放給外人看
所以沒照相
大貓橫行中..(以下是貓志工提供圖片)
還是偶爾要坐檯(歡迎人客來緊來坐啊)
趕快帶窩回家
小貓也需要人疼
躺得很霸氣ㄟ(不覺得我很像某個妃子嗎)
快來快來帶我回家
桃園市區收容中心住址為桃園市桃園區林森路28號
相關認養貓訊息請逕至新屋收容所貓舍搜尋
認養人條件要求:
1.須年滿20歲,已獨立自主,同意配合簽署認養保證書與官方登記文件(需出示身分
證影本)
2.將來不會為了搬家、出國、結婚、生子……等問題而拋棄他,更不可因為貓咪年
老、生病遺棄牠
3.請接受貓咪會換毛掉毛的事實,並確定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不受影響
4.認養人必須有足夠的耐心、具備新養貓常識(新手請上網多多搜尋或詢問有養貓的
友人,作足功課)
5.認養人必須認同寵物醫療、每年定期施打預防針、滴跳蚤藥(有外出習慣者),有
疾病時立即帶往醫院治療
6.由於本貓一定和照片有些許差異,所以第一次約看貓咪先不需要帶提籠,待通知第
二次才可帶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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